无尽苦难中铸就温柔史诗:诺兰《奥德赛》的英雄本心与力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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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看诺兰的片子,从来不会给你喘气的机会。《奥德赛》开场就是特洛伊战场,十年鏖战,希腊联军和特洛伊人僵在那儿,尸体堆得比城墙还高。所有人都杀红了眼,正面硬刚谁也没辙。这时候奥德修斯站出来,说咱们造一匹巨大的木马。你看到银幕上那匹马被拖进城的时候,特洛伊人还在那儿欢呼庆功,喝得酩酊大醉。到了夜里,马肚子底下那块板子被推开,二十个士兵悄没声儿地滑下来。然后城门开了,火光冲天,十年打不下来的城,一夜之间就完了。
但诺兰没有停在胜利这儿。你刚觉得痛快,镜头一转,奥德修斯站在甲板上,看着远处的伊塔卡岛,眼里是十年的疲惫。他干了一件事——朝海神波塞冬的儿子独眼巨人喊了一嗓子,报了自己的名号。就这一下,报应来了。波塞冬发话,让他漂泊十年,所有同伴都得死光,最后一个人孤零零地回家。

接下来的戏,全是磨难。船队被巨浪撕碎,同伴被食人族一个个拖走,你眼睁睁看着他们在尖叫里消失。喀耳刻的岛上,士兵们喝了酒变成猪,在泥地里打滚,奥德修斯一个人攥着剑站在那儿,跟女巫对峙。他还下了一趟冥界,阴气森森的,那些亡魂对着他伸手,他得走过去,一步都不能停。海妖的歌声贴着海面飘过来,船员们耳朵里塞了蜡,奥德修斯自己绑在桅杆上,嗓子都喊哑了,让手下别松绳子。你坐在椅子上,手心全是汗。
这十年,奥德修斯遇到的东西没一样是他打得过的。海啸不是人力能扛的,神明更不是。他身边那个人,今天还在一块儿喝酒,明天海浪一卷,人就没了。换谁都得疯。但他没疯。落魄到只剩他一个人的时候,他还是往故乡的方向划船。不是因为他多厉害,是因为他脑子里始终记着,自己是伊塔卡的国王,家里还有个妻子在等他。

好不容易踏上故土,你以为苦日子到头了?没有。他那个宫殿里,挤了几十个求婚者,吃他的喝他的,围着珀涅罗珀转。奥德修斯那会儿浑身上下没一块好肉,头发乱成一团,像个要饭的。他也没急着冲进去砍人,就躲在一边,看着那帮人糟蹋自己家。你急得不行,银幕上他还在那儿忍。直到他儿子认出了他,父子俩抱在一块儿的时候,你才明白这二十年的分量。
然后就是那场屠杀。奥德修斯抓起弓,一支箭射穿了一排人。那些求婚者还在愣神,不知道这老头哪来的力气,等反应过来的时候,大厅里已经血流成河。他一个人,把那些养尊处优的年轻人全收拾了。不是靠神助,就是靠这么多年磨出来的狠劲和耐心。
诺兰拍这个片子,没有把奥德修斯拍成那种金光闪闪的神话英雄。他有脾气,会犯浑,会傲慢,也会在半夜里对着海面发呆。但他身上有一种东西,特别扎人——就是你把他扔到任何绝境里,他都咬着牙往前走,哪怕只剩下他一个人,哪怕前路全是雾,他也认准了那个方向。
你回头想想自己这一辈子,哪能事事顺遂呢。工作卡住了,日子过拧巴了,感情出问题了,感觉全世界都在跟自己作对。有时候真的想躺平,不想动弹了。但奥德修斯告诉你,躺平没用。苦难这事儿,你躲不掉,你只能熬。他熬了二十年,熬到同伴全死光,熬到自己也快撑不住的时候,还是没松那口气。他的好日子不是天上掉下来的,是他咬着牙一步步走回来的。
电影结束的时候,奥德修斯和珀涅罗珀在卧室里对上眼了。那女人二十年没见他,还认出了他。两个人没有抱头痛哭,就那么互相看着。你知道那一眼里有多少东西——二十年的漂泊,二十年的等待,所有的苦都咽下去了。诺兰没给你来个夕阳下的拥抱,就给了你这么一个画面,但你就觉得,值了。所有熬过的夜,受过的罪,都在这一刻有了着落。
这大概就是诺兰想让你带走的。苦难这东西,你扛过去了,它就变成了你的骨头。奥德修斯不是什么神仙,他就是个凡人,硬扛了二十年,扛出了个圆满。你不需要什么神力,也不需要什么奇迹,你就学他那样,认准了路,别回头,一步一脚印地走下去。熬到最后,那些踏过的烂泥,都会开出花来。